各班级:
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苏乡永助”资助育人主题活动的通知》(苏教办助函〔2022〕4号)通知精神,激励广大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构建新时代发展型资助育人体系,全省组织开展2022年“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活动。现就我校“江苏励志成才之星”遴选推荐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我校在读学生或毕业生。
二、推荐条件
1.在校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格高尚,学习实践和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突出,在学校有较好的群众基础。
2.毕业生:在校就读期间,享受过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类资助,思想正派,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格高尚,走向社会工作岗位后在工作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三、材料报送要求
1.材料以人物通讯形式撰写,要突出励志成才典型的奋进过程,用励志成才的典型事例,让广大同学产生共鸣,在感动和振奋中获得精神激励。可从学校、老师、同学和社会等不同层次和视角进行叙述。
2.文章语言要平实、简练,主题要突出,字数控制在1500-2000字左右,杜绝夸大或不符实际的虚构情节。
四、工作要求
1.开展“江苏励志成才之星”评选,是宣传资助育人成效的重要形式,请各学院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推荐优秀参评,并按照要求报送评选材料。
2.每个学院至少推荐1名“江苏励志成才之星”,已被评为“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提名奖”的学生或毕业生,不再重复推荐。填写《“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附件1),并于5月5日前将《推荐表》、生活照(2张)和《推荐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给各自辅导员
附件1:“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表
附件2:“江苏励志成才之星”推荐信息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