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24年修订)》的精神和要求,现就做好2026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国家助学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我校在籍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含预科生,不含交流生)
二、认定平台
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
三、认定流程
困难学生申请认定分为两类,分别为“免申即享”类与“申请认定”类。
(一)“免申即享”类
此类学生来自全国资助系统与省资助系统中的重点保障人群(原建档立卡、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低保边缘户、特困救助供养、支出型困难、其他低收入家庭、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残疾学生等),因上述人员已被乡村振兴局、民政局、残联、总工会等部门认定为困难群体,所以不再需要重复认定,但需学生通过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信息完善和确认,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二)“申请认定”类
1.学生申请(9月14日前)
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报,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
请参与认定申请的同学于9月16日前将《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省资助系统点击“打印资助申请表”按钮导出打印、学生本人签字,无需盖章)纸质版交给辅导员。
三、注意事项
1、参与认定的同学应在江苏省资助系统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后期学院将通过一定的方式进行核查,若发现有不符合困难生认定条件的情况,将取消相应资格;
2、所有困难生(包括上学年认定的困难生)都要提交申请,但上学年认定的困难生此次重新提交申请时,如家庭经济条件无变化,困难等级拟不变,则不用提交证明材料。
特此通知。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件材料说明.doc
计软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6年9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