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8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学发〔2019〕13号)的精神和要求,在秋季学期集中认定的基础上,近期开展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以下简称困难生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二、复查安排
此次复查工作将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完成。申请新增或等级调整的困难生需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中申报,并上传相应证件材料(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申请,不用上传证件材料),所需证件材料详见附件2。
复查操作流程为:
1.学生申请(2月21日前)
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报;
(1)申请新增
具体申请流程见附件1《困难学生申请认定操作流程及**、手机号修改说明》;
(2)申请等级调整
提高等级:学生向学院提出困难等级调整申请——学院退回学生春季继承数据——学生补充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量化测评——民主评议——学院在困难等级认定模块修改困难等级,点击提交,继承状态变更为“春季继承,改动”。
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向学院提出申请,不用上传证件材料,学院在困难等级认定模块修改困难等级,其中取消资格学生困难等级更改为“不困难”,但不能删除。
三、材料递交
拟新增、等级变更和取消资格学生的《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点击“打印资助申请表”按钮导出打印、学生本人签字),并于2月28日前交给辅导员老师。
四、注意事项:
(1)请需要新增或调整困难生等级的同学,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困难生等级不变的同学,不需要任何操作。
特此通知。
附件1:困难学生申请认定操作流程及**、手机号修改说明docx.docx
附件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件材料说明.doc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