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峰发布时间:2024-11-25浏览次数:10

各位同学:

  根据江苏省关于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相关政策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特殊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学发〔202117号)有关规定,现就我校2024-2025学年普通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 

    1.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

    2.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2024-2025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特别困难);

    3.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或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

    4.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

 注意:定向生、残疾学生、退役复学学生等已获其他学费资助的学生,请勿再次申请此次学费减免。

  二、减免标准

  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人、社会福利机构收养的孤儿,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革命烈士或因公牺牲军人子女、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脱贫之日起五年过渡期内,即2019年及以后脱贫)学费全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城乡低保家庭或持《特困职工证》人员子女学费减免50%;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子女(脱贫超过五年,即2019年以前脱贫)减免1000元。

  三、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生活俭朴,无铺张浪费等不良生活习惯;

5.学习刻苦,学习态度端正。

  四、申请材料

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

2.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内学生(由辅导员单独通知)申请时,经学生确认后,无需再提供相应减免类型的证明材料,非系统内的学生若申请,需提供相应减免类型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孤儿证(事实无人抚养证明)、城乡低保证(有效期内,或近月内低保发放流水)、《特困职工证》,非系统比对的建档立卡学生须提供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建档立卡”截图,图中的脱贫时间务必清晰可见。

  五、办理流程

1129日前,符合条件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申请表和汇总表,申请表需打印并签字纸质版交给辅导员,汇总表交电子版,非系统比对学生需同时提交相关纸质证明材料。

  六、工作要求

1.学费减免工作关系到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群体的切实利益。请各班级高度重视,逐一通知到符合条件的学生,切实做好政策宣传

2.要加强对获减免学生的教育和管理,鼓励他们正确面对困难、勇于战胜困难,引导他们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指导他们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申请表.xls

附件2:2024-2025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xls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