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复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峰发布时间:2024-03-20浏览次数:100

各位同学:

依据《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应用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8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2019修订稿)》(学发〔2019〕13号)的精神和要求,在秋季学期集中认定的基础上,近期开展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困难资格复查(以下简称困难生复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查内容

1.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是否属实;

2.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等级是否合理;

3.已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和困难等级是否已发生变化;

4.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是否均已得到认定;

二、复查安排

(一)复查操作流程

此次复查工作将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完成。申请新增或等级调整的困难生需在“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中申报,并上传相应证件材料(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申请,不用上传证件材料),所需证件材料详见附件1

复查操作流程为:

1.学生申请(3月21日前)

学院组织学生登录“江苏省学生资助申请平台”进行申报。学生申请分为移动端和电脑端两种方式。

1)申请新增

具体申请流程如下:A.移动端申请流程:手机微信关注“江苏学生资助”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下方的“服务通道”——点击“申请国家资助”——输入***号和**(**是***号后六位)、手机号及验证码——进入资助申请平台,点击右上角“新增”——阅读“申请须知”,点击“已阅读”——逐项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上传要求参见附件1)——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主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主页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B.电脑端申请流程:电脑输入网址“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申请入口)”(http://jsxszz.jse.edu.cn/pros/identity/indexgjzz.action),在出现的登录页面输入***号、**(***号后六位)、手机号及验证码,点击登录,进入主页——点击“困难认定学生申请”菜单,在出现列表页面点击新增按钮,进入信息填写页面——逐项填写申请信息,并在相应位置上传证件材料(证件材料上传要求参见附件1)——填写完成点击“保存”回到列表页——确认信息无误后,在列表页勾选数据,点击“提交”按钮提交申请表。

学生资助申请项目的选择,请学生必须要勾选“国家助学金”项。学生申请的可视化操作方法,可进入“江苏学生资助”公众号“服务通道”的“操作指南”——“学生资助申请平台”查看操作视频。

2)申请等级调整

提高等级:学生向学院提出困难等级调整申请——学院退回学生春季继承数据——学生补充上传相应材料并提交——量化测评——民主评议——学院在困难等级认定模块修改困难等级,点击提交,继承状态变更为“春季继承,改动”。

降低等级和取消资格的学生只需要向学院提出申请,不用上传证件材料,学院在困难等级认定模块修改困难等级,其中取消资格学生困难等级更改为“不困难”,但不能删除。

二、复查工作要求

学院将重点核查学生填报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已认定为困难生的学生家庭经济变化情况,已获得资助的学生是否存在明显高消费现象等,并对通过上述渠道收集到的信息组织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审议。

根据评议和审议情况,对不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应取消其困难生资格;对困难程度认定不合理的及时做出调整;对困难情况和困难程度已发生变化的做出相应的调整;对已经接受过资助,但存在明显高消费现象的应调整困难等级或取消困难生资格,情况特别严重、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收回已发的资助资金。对于家庭经济确属困难,但种种原因未能被认定,特别是因病、因灾等导致长期贫困的学生,要在此次复查中予以补充认定;对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要主动摸排,随时组织认定,从而确保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得到合理的认定。

三、注意事项:

1、已经认定为困难生的同学,如非申请等级调整,本次复查不需要任何操作。

2、328日下午4:00前,申请新增、等级变更和取消资格学生请将《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点击“打印资助申请表”按钮导出打印、学生本人签字)和证明材料的复印件一并交至各自辅导员。

特此通知。

 

 

计算机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附件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认定所需相关证件材料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