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经学院各支部推荐,并报院党委预审,拟确定聂丽娜等4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0日,凡对确定上述同志为发展对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58731020
地址:计算机楼101办公室
各党支部:
经学院各支部推荐,并报院党委预审,拟确定聂丽娜等41名同志为发展对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5月8日—2023年5月10日,凡对确定上述同志为发展对象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院党委反映。
联系电话:025-58731020
地址:计算机楼101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