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及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悦发布时间:2021-10-21浏览次数:2646

各位同学: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的有关要求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2021年修订)规定,结合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就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及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一)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除外)。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一)全校统筹,等额评选。

(二)2021年,省教育厅共下达我校国家励志奖学金指标1002个。学校依据学院二年级及以上学生数和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测算、下达各学院评审指标(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2021-2022学年(本学年,一定要看清楚学年!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五)2020-2021学年(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20-2021学年所有必修课首次考核无挂科,未受处分,体测及格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50%在满足综合测评条件的基础上,按照专业学习成绩排名进行评选。

2.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达到前50%,但达到前6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供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仅限教务处认定的Ⅰ类、Ⅱ类竞赛项目)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审程序

评审流程为学院初审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审定名单、结果公示及材料申报,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院初审推荐(即日起1028日下午14点前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该表申请人签名必须手动签名,其他内容直接打印),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并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学院会依据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文件和通知精神,结合本学院相关规定,对学生上报材料进行评选,形成初步结果

3.所有申请的学生请于10月28日下午14点前将所有材料交给自己的班长(班长于16点前汇总好交给自己的辅导员),需要交的材料如下(注意交材料的时间节点,过时不予处理):

1电子材料(通过QQ报送):《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2纸质材料(相关签字要手写):《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此奖项一定要是之前没有拿出来评国家励志的奖项,获奖时间不一定是2020-2021学年的

!!在此说明一下,只有综测成绩50-60%(符合破格条件的同学)才需要提供获奖证明,其他同学纸质版只需要提供《审批表》,电子版都是一样的提供!

附件1: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名额分配表.xls附件2: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附件3:国家励志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