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号)和《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教财函〔2019〕105号)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1年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报及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一)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本科生。
(二)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学校奖学金(校长奖学金除外)。
(三)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一)按照相关文件精神,以“差额评审、公开展示”方式进行。
(二)今年省教育厅下达我院国家奖学金名额9个(见附件1)。
三、申报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2020-2021学年(注意学年)学习成绩优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20-2021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且2020-2021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同一年级同一专业位于前10%(专业排名和综测排名均位于前10%)选修课折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学校奖学金评定规则执行。
2、对于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证明材料至评审委员会审议。其他方面表现特别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通过专家鉴定的高水平论文,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鉴定的学术专著。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中获全国最高等级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艺术展演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获得一、二等奖,参加省级艺术展演获得一等奖;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大学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四、评审程序
国家奖学金评审分为学院审核推荐、学生工作处审核、公开答辩评审、学校审定、结果公示和材料申报等步骤:
(一)学院审核推荐(即日起—10月7日下午4点之前)(注意时间节点!!)
1.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填写要求见附件4),并自行提供所需全部证明材料(签名务必手签,其他内容打印手写都行);
6.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务必于10月7日下午4点前交给自己的辅导员,报送材料如下:
(1)电子材料(通过QQ):《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
(2)纸质材料(相关签字齐全):
A.《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
B.所需全部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若数量超过1个,请以“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顺序排列,且校级材料最多提供4份;请学生在每份获奖材料首页右上角统一标注颁发单位全称及相应等级,颁发单位以公章为准)
C.成绩单(一式一份)
D.满足“申报条件”第(四)条2的证书、证明等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若数量超过1个,请以“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校级”顺序排列,且校级材料最多提供4份;请学生在每份材料首页右上角统一标注颁发单位全称及相应等级,颁发单位以公章为准)
(二)公开差额答辩评审(暂定10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通过资格审核的候选学生,全部参加公开差额答辩评审。候选学生按抽签顺序(结合幻灯片展示,每人5分钟)依次上台展示答辩,评委根据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精神风貌、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答辩时间暂定10月中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省教育厅对于材料的审查极为严格。对于《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上的申报信息、辅证材料等粗糙、缺少、错别字或格式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省教育厅将予以退回,名额不予替补,并在下一年度核减相关学校的奖助学金申报指标。因此,请申报同学在材料申报时要严格按要求填写,认真检查。
2.由于本次评奖涉及学生2020-2021学年的成绩及排名情况,学校统一规定2020级转专业学生和2019级专业分流学生均在原学院参加评审。
附件1: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名额分配表.xls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附件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附件4:《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注意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