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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参保学生困难人群身份确认的通知
发布者:刘晓峰    发布时间:2021-07-05    浏览次数:1874

各位同学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7〕182号)的文件精神,要求进一步完善困难群体参保工作机制,做好服务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困难学生不仅缴费享受财政全额补助,大病保险待遇也相应提高。

根据总务处通知,为了确保困难学生应保尽保,按照精准认定、动态参保的原则,对之前按学制参保的大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后即可按困难人员身份办理参保手续,可按要求办理退费手续。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我校困难学生统计在册、以确保困难群体的医疗保障权益。其相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在校困难学生审核(201820192020级在校生)

1.困难学生类型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重点优抚对象;

3)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

4)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

5)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

6)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2. 身份确认审核

参保大学生符合以上困难人员身份认定范围的,应提供由户籍地相关部门确认为困难人员身份的证明。2020-2021学年已认定为医保困难生身份的,按市医保要求,需全部重新提交材料再次认定(因已认定的老生医保困难生我院只有2名,会单独通知到相关同学。具体材料如下:

1)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21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学生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身份的证明(低保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需提供2021年享受待遇的证明);

4)学生本人身份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 填表登记

材料审核后,以辅导员为单位,填写《南京市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信息认定汇总表》(附件3),并请各位辅导员将汇总表电子版和相关认定材料送交学院负责医保的老师。   

二、困难学生参保待遇的变更

1.困难学生参保实行动态管理,按学制参保的普通学生如身份转变为困难人员,可退还当年大学生医保费,享受困难人员参保待遇;

2.困难学生大病保险实施精准保障,起付标准降至1万元,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

普通学生

困难学生

费用段

报销比例

费用段

报销比例

2万元以下

——

1万元以下

——

2-4万

50%

1-4万

55%

4-6万

55%

4-6万

60%

6-8万

60%

6-8万

65%

8-10万

65%

8-10万

70%

10万以上

70%

10万以上

75%

 

三、办理流程:

请各通知学生利用暑假去办理困难生认定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下学期8月29日、8月30日返校报到的时候由各位同学本人将相关材料送交辅导员汇总。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办

                                                             2021年7月2日

附件1:困难学生身份审核所需提供材料.docx附件2:低保家庭学生原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证明格式(供参考).doc附件3:南京市大学生医疗保险参保困难人员身份审核确认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