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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PU学时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王达    发布时间:2021-06-17    浏览次数:5205

全体同学: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现面向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全体本科学生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PU学时认定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8级、2019级、2020级全体本科生(暂不包括中外联合培养学生)。

二、认定内容

1.社会工作、荣誉与技能培训类;

2.竞赛获奖类(学术科研类含论文、专利、科技成果等暂不参加此次认定);

3.证书或奖状落款为2018年9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习期间获得

三、注意事项

1.学生本人通过PU系统申报,并上传证明材料,请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完成,经学院审核后认定;

2.奖状或证书类必须有相应颁发单位公章。

3.证书及奖项必须填写完整中文全称并注明获奖时间、等级,如“2020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三好学生”,“2021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特等奖”等,不符合要求的填报情况将一律驳回申请,审核人选择“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王达”。具体认定标准见《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

4.有过院级学生组织任职经历或班级班委任职经历的同学对应填写《附件1.PU班委任职学时》或《附件2.PU学生组织任职学时》,并在7月1日前,由团支书将本班同学的附件1及附件2汇总发送至邮箱 jryyouth@163.com,核实无误后由学院团委统一导入后台给予学时,不再需要本人申请

5.前期已经认定过的,不允许重复申请认定。

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PU学时认定工作,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每年7月认定一次,逾期不再补认,请务必及时完成此项认定工作。

 

附件1.PU班委任职学时.xlsx

附件2.PU学生组织任职学时.xlsx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第二课堂”学分实施及认定办法.pdf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团委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