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集中办理2021-2022学年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的通知

发布者:杨悦发布时间:2021-06-08浏览次数:1294

位同学

根据我校2021年学生资助工作安排,学工处将于近期集中办理2021-2022学年外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证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对象

根据各省的政策规定,生源地贷款的经办金融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及其它金融机构。此次贷款证明主要针对北京、天津、河北、黑龙江、上海、浙江、福建、西藏、新疆等通过其它金融机构(非国开行)办理生源地贷款省份的学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工作另行通知。

二、有关要求

1.请各统计需办理外省非国开行生源地助学贷款且经过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本科学生(即2018、2019、2020级本科生)中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总填报《外省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汇总表》),同时打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鉴定证明》(附件2,以下简称《贷款证明》)。注意:非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如果入学前在生源地已获批贷款,且下学年要继续申请的,请打印附件3。并且须将其填报于《汇总表》中。

2.6月11上午9点,各统一将《汇总表》电子版和《贷款证明》纸质材料报送各自辅导员处,学院统一汇总上报。资助中心不受理学生单独送达的个人材料。(联系人:李老师,电话:58731397,办公地点:行政楼210)。

3.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汇总审核后,于6月18日前将审核通过的《贷款证明》返还各学院。

4.学院拿到《贷款证明》后,及时发给相关学生,并提醒学生(或共同借款人)在暑假期间到生源所在地县级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办生源地贷款。因各省的办理流程、时间安排及提交材料等存在一定差异,建议学生提前通过网站查询、电话咨询等方式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贷款所需全部的资料。

特此通知。

附件1:外省生源地贷款需求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2:生源地贷款高校鉴定证明(困难生使用).doc

附件3:生源地贷款高校鉴定证明(非困难生使用).doc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