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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团(总)支部 “对标定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达    发布时间:2020-11-04    浏览次数:2394

各团支部:

日前,团中央下发了《团(总)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及《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附件2),是团中央切实加强团的基层基础工作的有力举措,是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推动团的基层基础工作规范化、精细化的重要部署。根据团省委2019年初下发的《推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试行)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清单制度)实际,接校团委通知,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好全团工作指引和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的关系。两者在主要工作内容上是融通一体的,其中全团工作指引中的“班子建设”与清单制度基础工作项中的“团的干部”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团员管理”“活动开展”与清单制度基础工作项中的“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的基本工作和活动”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制度落实”与清单制度中的“组织生活(工作机制)”等相对应,全团工作指引中的“作用发挥”与清单制度中的“重点任务”等相对应。两者在实施步骤上是重合一致的,均通过团支部自评、学院团委复核、校团委检查指导等形式手段推动团支部建设更加规范化、精细化。两者在工作内容的细化程度、摆布维度、星级评定的数量和形式等方面存在一定差异性,其中全团星级评定的等次和形式为五个星级、百分制,江苏省采用的是四个星级、工作缺失定性扣除法。

二、在全面落实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基础上,扎实推进全团工作指引的落实工作。全省各地各领域团支部要本着“先全面落实我省清单制度、后对照全团工作指引查漏补缺;先线下实体开展工作和活动、后智慧团建系统登录勾选填写评价”的原则,在全面落实我省清单制度基础上,扎实推进全团工作指引的落实工作。其中,对于两者中的同一工作内容任务和组织实施中的操作步骤必须统筹谋划、一体化开展,无须重复组织实施;对于两者中的星级评定的等次和记录方式要一体化开展、差异化处理,其中落实清单制度的呈现方式是以院级团组织为单位汇总填写《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附件3),落实全团工作指引的呈现方式是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登录勾选填写评价。

三、重点把握好全团“对标定级”与江苏省定级之间的对应关系,客观真实地抓好定级和整改提高工作。江苏省清单制度实施中认定的四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的5星级(≥90分);三星团支部根据全团“对标定级”的评价细则和工作实际落实情况,合理对应其4星级(80—89分)和3星级(70—79分);二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的2星级(60—69分);一星团支部对应全团“对标定级”的不予定级(60分以下)。

在2020年11月25日前,各支部须在“智慧团建”系统“自评定级”栏目选择自评结果,并同步完成我省清单制度中的对标找差、星级评定工作。其中,落实江苏省清单制度中评定的一星、二星团支部必须列入重点整改对象,整改比例以学院团委为单位原则上不低于20%(近三年内学院团委获得五四红旗团委称号的除外)列入重点整改的团支部必须逐项对照江苏省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和全团工作指引,客观真实地梳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缺失项,针对性制定具体整改提高方案,加紧推进整改工作,确保12月底前所有纳入重点整顿团支部完成整改,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复核。三星团支部也应认真对标找差,针对工作中薄弱缺失项开展相应整改。

请各团支部于11月25日前将《附件4:团(总)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纸质版)由辅导员签字后汇总后交至计算机楼103,同时将《附件3: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附件4:团(总)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rygqt@163.com。

附件1.《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指引》.docx

附件2.《智慧团建系统“对标定级”操作指南》.docx

附件3.《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4.《团(总)支部“对标定级”自评表》.xlsx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团委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