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评选校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韵璐发布时间:2020-12-04浏览次数:1099

各位同学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学发〔2017〕25号)中关于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以及我校《关于组织评选校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工作的通知》,现将我院关于评选校2021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各专业评选人数依据辅导员通知为准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历年均获得校级或院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

1. 请各位毕业班辅导员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中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于12月8日前完成评选,学院将于12月8日起进行公示,评选结果导入奥蓝系统。

2.各位辅导员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办公室

20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