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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员宿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王达    发布时间:2020-06-16    浏览次数:1744

为帮助大一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及时准确的定位自己的大学目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院为大一新生每个宿舍配备一位党员宿导,现将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参与人员 

预备党员,全体新生

二、工作内容

1.以宿舍为单位,为每个新生宿舍配备一名高年级学生预备党员作为宿导,可按宿舍楼为单位设宿导负责人1到2名。

2.宿导主要为新生提供学习、生活、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

3.宿导需对挂钩宿舍的每个人员进行及时、主动、不定期的交流,了解其思想状态,帮助其端正学习态度,鼓励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督促宿舍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按要求填写月报表。

4.对于在宿导工作表现优异的,每学年按40%的比例评比出“优秀宿导”,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工作职责 

1.每周至少去宿舍看望宿舍成员两次,且需在报表中记录每次前往宿舍时与宿舍成员交流的主要内容,对于宿舍成员提出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解决,发现宿舍成员有重大思想变动或出现重大事故时需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再由负责人上报学院。

2.需要根据每个新生的特点,提出合理建议,鼓励新生积极参加一些对其自身发展有利的活动。

3.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夜间迟归和夜不归宿专项检查。

4.如实填写月报表,月报表于下月初报送至学办。

5.宿导负责人需要督促宿导工作,协助老师对宿导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在老师与宿导之间起桥梁作用。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二〇〇年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