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院学生课堂和晚自习出勤率,自发文之日实施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日报表制度,制度规定如下:
1、每节课由专人负责点名考勤,把学生旷课情况记录在日报表上,由班级同学监督,课后由点名同学、任课老师双方签字确认。每周一交至辅导员处。
2、学生请假需要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本科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第三章“考勤、考核和成绩记载”执行。
3、课堂点名从每学期的第一周开始,旷课一次计2学时,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计1学时;一年级学生晚自习缺席一次计2学时。
4、辅导员每周汇总所带年级的所有日报表。每星期统计一次学生旷课情况,并根据旷课情况参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修订)》第十七条进行相应的处理。即“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一定学时者,给予相应处分”:
(1)16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2)24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3)32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4)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50学时或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
5、辅导员每周随机抽查点名2-3次。
6、长假前未请假离校者一律通报批评。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二〇一九年六月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