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2020年是“五四”运动101周年。为进一步引导我校青年凝聚青春力量,传承五四精神,牢记时代使命,培养广大团员青年树立崇高理想,培养爱国情操,培育爱校荣校之情,校团委将组织开展“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主题活动,呼吁同学们在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用实际行动践行五四精神,发出青春之声,释放青年之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0年5月6日至5月12日
二、参加对象
全院在校生
三、活动主题
“飞Youth青春”·青年有话说
四、活动内容
围绕“你眼中的五四精神”、“发扬五四精神,你认为当代青年应该怎么做”、“建校60周年,我想对你说”等话题,充分表达对伟大祖国的热爱和祝愿,对五四精神的感悟和传承,对南信大的期望和赞美,开展以下活动。
(一)青年有话说
1、活动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厅。
2、将你想要说的话付诸纸端,张贴在留言板上。
(二)三行情书
1、内容样式:三行板式,80字以内,内容健康,积极向上。
2、作品必须原创,严禁抄袭、借鉴。
3、作品提交请务必附上姓名、班级以及联系方式,便于颁发证书。
4、作品投稿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8日。
(三)五四感悟及校庆祝福视频征集
1.视频时长:个人祝福视频请控制在30秒左右,集体视频不超过60秒,突出特色重点。
2.拍摄地点:A:工作或学习单位,能体现特征的场景(单位门牌、工作岗位等);B:标志性建筑、景点;C:飞机场、火车站等地或各类交通工具上等等。
3.拍摄环境:拍摄场景请尽量选择柔光条件下,以免光线过强,避免在逆光或侧光条件下拍摄,手机拍摄请使用后置摄像头横向拍摄。
4.拍摄构图:拍摄画面要清晰,画面平稳,构图时将人物居中。
5.视频声音:拍摄人物的讲话声音需足够清晰,较少杂音干扰,断句清晰,方便后期剪辑。
(四)五四表彰先进个人(集体)事迹分享会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集中展示新时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激励和引导辽宁青年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投身实现辽宁振兴发展、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新征程,学校将举办“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五四表彰先进个人(集体)事迹分享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注意事项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基层团委按照通知要求,加强对团支部的工作指导,扩大活动覆盖面和影响力,号召学院在校生参与其中,形成联动。
2.广泛宣传,积极发声。要加大宣传力度,正确引导青年,充分调动青年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切实加强活动的时效性和感染力。
3.及时总结,广泛宣传。三行情书、五四感悟及校庆祝福视频于5月12日前发送至院团委邮箱:jryqqt@163.com,标题为:姓名+学号+“五四精神 传承有我”主题活动。
联系人:王达
联系电话:025-58731483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团委
2020年5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