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调整的通知

发布者:王达发布时间:2020-03-17浏览次数:6274

各位同学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大部分学生未能如期开展2020年寒假“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经研究,对社会实践活动做如下调整:

一、活动形式

考虑到部分学生无法实地前往生源地中学进行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活动形式拓展延伸至线上社会实践。学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学校官方微信、今日头条、抖音等媒体账号所发布的关于学校宣传报道等进行转发。各类宣传报道可转发至学生本人的微信朋友圈、QQ空间,或转发至生源地高中高三学生或家长QQ群和微信群。若转发至微信朋友圈,发布时内容必须设定所有人可见,并且活动认定结束前不得删除。

二、参加对象

除前期报名学生外,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均可参加;非全日制的学生自愿参加,但不获得相应学时。

三、活动时间

此次线上社会实践活动截止时间为202063024时。

20209月开学后两周内,学生统一向学院团委报送自己转发的完整截图,截图内容需包含具体发布时间。

四、学时认定

参加线上社会实践活动的,各学院根据规定,及时做好量化考核与学时认定工作。具体考核量化标准(表1)和认定平台(表2)如下:

 1 线上社会实践学分认定量化表

类型

转发累计数量

认定学时

备注

微信朋友圈

2篇

0.1学时

一次线上社会实践活动最多获得16实践学时的累计加分。 

QQ空间

2篇

0.1学时

高中学生或家长QQ群或微信群

1篇

0.1学时

 2 有效转发官方平台名称

平台类型

账号名称

微信公众号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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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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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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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前期已完成线下“优秀学子母校行”社会实践活动的学生,不论团队或个人,学时认定按原规定执行,同时均可继续参加线上宣传活动,活动学时可累计认定,且在下半年评选寒假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时予以优先考虑。

 

五、材料报送及审核认定

20209月开学后两周内,学生统一向学院报送自己转发的完整截图,截图内容需包含具体发布时间。各学院对于学生转发新闻报道的数量进行认定,经招生办审核通过后,学生方可获得相应社会实践学时。

                            学生工作处

202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