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学发〔2017〕25号)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长望实验班学生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评比办法(修订)》(学发〔2016〕32号)中关于评选校级“优秀毕业生”的有关规定,现将我院关于我校2020届普通本科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届全日制普通本科应届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30%(长望学院不超过毕业生总数的60%),具体名额依照专业人数划分评选。
三、评选条件
1.政治表现和思想品德优良,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历年均获得校级或院级“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表彰;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各项课外活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四、评选办法及相关要求
1.请毕业班辅导员组织各班级同学填写优秀毕业生申请汇总表(附件),并于12月5日前完成评选和公示,将评选结果导入奥蓝系统。
2.请学院负责老师于12月6日-8日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3.学院要切实加强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领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
4.学院要以开展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为契机,大力宣传优秀毕业生的先进事迹,广泛开展立德树人教育,推动学风建设再上新台阶。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