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关于下达 2019年高等教育国家资助名额及经费指标的通知》(苏财教[2019]76号)精神,并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19-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标准
1.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经学校正式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下简称困难生)。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
2.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具体资助额度会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思想品德、学习生活、遵守校纪校规等情况,分2300、3300、4300元三类执行。注意:助学金是按照学期划拨的,本学期是划拨一半,即人均1650元,汇总表等级为2150元,1650元,1150元。另一半明年春季省里才会划拨到学校。
二、资助方式与数量
1.以“等额评选”方式进行。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学习成绩较好;
5.2019-2020学年已被学校认定为困难生,生活俭朴。
四、评审程序
1.学院评审(即日起—11月1日上午10点前)
(1)请所有困难生按规定填写《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2),提出书面申请,按规定时间将申请表交给班长,各班班长于11月1日(本周五上午10点前务必交给自己的辅导员,过时不交申请表的自当放弃助学金);
《审批表》中“本人情况”“家庭经济情况”“家庭成员情况”和“申请理由”栏由学生填写、学院审核,其他各项由学校有关部门填写。申请人签名须亲笔填写,不得打印或加盖签名章。
2.“申请理由”栏应以第一人称填写,开头请顶格,内容要求全面详实,对照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能够如实、简要反映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学习成绩等平时表现及今后努力方向等。字数控制在170至190字之间,不得出现错别字、标点符号使用错误等问题。
3.“院(系)评审意见”栏(学生代填):应当简明扼要,开头请顶格,字数控制在70至90字之间。如“该生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经学生本人申请、学生所在班级(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认定工作组)集体评审,并且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无异议,现报请同意该生获得国家助学金。”
4.“人均月收入”应为“家庭月总收入”除以“家庭人口总数”,精确至个位。请注意“家庭月总收入”填写是否属实或符合学生家庭经济实际状况,“人均月收入”计算是否正确。
上交的具体材料如下:
A.电子材料:
①《2019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班长汇总好发给你们辅导员)
B.纸质材料(相关签字一定要手签):
①《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班长收齐本班所有发给你们辅导员)
六、评审注意事项
1.因本次评审主要涉及2019-2020学年,故2018级转专业学生在新学院参加评审。
七、工作要求
1.国家助学金是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总经费最高、涉及学生面最广的资助项目,关系着广大困难生的切身利益,也倍受校内外关注。请各位高度重视!
附件1:2019年计软院所有困难生信息汇总表.xlsx
附件2: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国家助学金资助学生情况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