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彰显“笃行以生为本,厚植大学精神”的办学宗旨,促进学生与学校的共同发展,科教融合,实现“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学院积极鼓励学生参与国际学术交流,设立“国际学术交流助理”。
第二章 国际学术交流助理选拔
第二条 选拔条件
(一)本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成绩优良,学有余力,可以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二)有较高的英文水平,能阅读专业文献,与国外教师及学生进行顺畅交流;
(三)细致踏实、认真负责,有良好的团队协作能力;
(四)有相关活动组织或社团工作经验者优先。
第三条 选拔程序
(一)学院推荐。按照个人申请、学院推荐的原则,本科生自荐或推荐至学生工作办公室,并填写《国际学术交流助理报名表》;
(二)学院初选。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本科生的初选工作,并填写《国际学术交流助推荐汇总表》;
(三)学院复选。由学院组织各期刊部门负责人、学术会议负责人组成评委团对入选同学进行面试复选,依据复选成绩,确定进入考察的人员名单;
(四)聘任公示。对入选人员进行全面考察,报学院审定后向全院公示。
第三章 国际学术交流助理职责
第四条 工作职责
(一)协助主管老师进行期刊编辑工作;
(二)协助主管老师处理项目期刊日常问题及突发事件;
(三)协助主管老师完成学术会议审稿及其他会议相关工作;
(四)学术会议期间,协助主管老师对学院学术性事务进行及时记录与反馈;
(五)完成项目主管老师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四章 国际学术交流助理管理和考核
第五条 国际学术交流助理管理
(一)国际学术交流助理按专业相近原则进行人员分配至各期刊部门负责人或学术会议负责人;
(二)国际学术交流助理由各期刊部门负责人或学术会议负责人负责具体管理;
(三)国际学术交流助理实行聘任制,聘期为一年,学院颁发聘书。工作期间,如有重大失职行为,学院可以随时解聘;
第六条 国际学术交流助理考核
(一)国际学术交流助理考核,由各期刊部门负责人或学术会议负责人进行考核,国际学术交流助理需填写《国际学术交流助理考核表》;
(二)对工作认真、负责,考核结果合格的国际学术交流助理,可以参加当年举办的国际学术会议,学院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学生可以自行组建或参与老师组建的Workshop;同时享受优先推荐发表论文。
第五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办法由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