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奖励对象、标准
1.用于奖励我校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每学年评审一次。获艾瑞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奖。
3.奖励标准为每年2000元/人。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1.将所有申请的符合条件的学生专业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排列,择优评选;若出现同名次情况,则看困难等级,等级高的优先评选;若依然相同,则看获奖情况,获奖多的进行择优评选。
2.5个名额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已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5.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2018-2019学年综合测评成绩达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40%;体质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
对于综合测评成绩没有达到前40%的学生,但达到前50%,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艾瑞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供校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具体如下: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有地、市级媒体宣传的证明、有学校所在地或原户籍所在地有关政府部门的表彰文件)
(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6)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7)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四)评审程序
今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分为学院初审、学校审核、学校审定名单、结果公示及材料申报等步骤:
学院初审(即日起—9月29日)
(1)9月29日下午14:00前由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艾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向辅导员提出书面申请,并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注:请大家将自己的体侧成绩和综测排名等一定要填写清楚,不清楚的问自己的辅导员,如果出现不准确谎报自己成绩情况,将直接取消评选资格。
A.电子材料:(电子版全部字号是宋体9号)
①《艾瑞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
②《艾瑞奖学金候选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
B.纸质材料;
①《艾瑞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各项获奖证明材料;
艾瑞奖学金审批表(2019-2020学年).xls
附件6:艾瑞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7:艾瑞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