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关于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做好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通知》(团组字〔2019〕12号)精神,结合我校毕业生离校手续相关安排,校团委决定将我校2019年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接工作分为线上、线下两部分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托“智慧团建”系统,开展线上转接
智慧团建网址:https://zhtj.youth.cn/zhtj/,具体流程可参考附件1。
1.已落实工作单位(含自主创业)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生本人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工作单位团组织;工作单位尚未建立团组织的, 应转接至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因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空缺等原因,乡镇街道团组织接收确有困难的,从9月份起应当由县级团组织直接建立“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承担接收责任(下同),县级团组织应当在一年内将这部分团员的团组织关系转出。
2.升学的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暂时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原团组织。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由各类学校团组织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创建新生所属的团组织,并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转接,将新入学的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入。团员本人也可在录取学校新生团组织创建后,登录“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毕业学生团员团组织关系转出。
3.毕业后参军入伍的学生团员,由学院在“智慧团建”系统上发起团组织关系转接申请,由省级团组织负责审核,审核通过后该学生团员将进入特殊单位专属库进行集中管理。同时,毕业学生团员须按有关规定办理线下团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具体操作方法为:下载附件2《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填写,在办理离校手续时一并盖章。毕业后到涉密单位工作的学生团员在“智慧团建”系统中的转接参照此类型处理。
4. 离校前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毕业学生团员,由学生通过“智慧团建”系统申请将团组织关系转接至学生户籍所在地、生源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如果条件允许,也可直接将团组织关系转接到毕业学生团员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所属的村或社区一级的团组织。普通高校毕业学生团员在毕业后尚未落实就业去向的,可在原就读学校保留团组织关系,一般不超过6个月,学院团委应在6月20日后对其做好标记,创建“毕业学生流动团员团支部”并将其编入进行集中管理,对符合转出团组织关系条件的应当及时转出。
5. 出国(境)学习研究的毕业学生团员,参考《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和党组织关系管理的有关规定(组通字〔2015〕33号),按照党、团一致的原则将团组织关系保留在原就读学校。学生团员毕业离校出国前,由本人提交保留团组织关系的书面申请(附件3),纸质由本人签字交由辅导员汇总,说明在境外学习研究的地点、时间期限、境内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等情况,各学院汇总后统一由学校团委审批后,统一登记造册备案。团员在国(境)外期间,各学院创建“出国(境)学习研究团员团支部”并将其编入进行集中管理。
6. 毕业后因公出国(境)工作的毕业学生团员,参照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学生团员,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至派出单位的团组织。毕业后因私出国(境)的毕业学生团员(求学除外),在出国(境)前将其团组织关系转接至户籍所在地或本人、父母居住地的乡镇街道“学社衔接临时团支部” 。
7. 延迟毕业的学生团员,由学院团委在“智慧团建”系统中对其做好标记,并创建“延迟毕业团员团支部”进行集中管理。
8.各位毕业生团员需要在6月18日前完成线上申请,各级团组织在收到团组织关系转入、转出申请后,应在15天内完成审核操作,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操作,系统将默认审核通过。
二、学院团委协助毕业学生团员,完成线下团组织关系转出
各学院团委通知到各位毕业生团员,以班级为单位前往大学生事务中心(基嘉楼一楼)办理离校手续单盖章,在办理离校手续时,携带团员证一并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如有团员证遗失的团员,携带1寸照片1张,工本费2元,在大学生事务中心现场办团员证补办。
院团委办公室:大学生活动中心205
联系人:王达
联系方式:025-58695616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团委
2019年6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