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江苏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 志愿者招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王达发布时间:2019-04-19浏览次数:4353

各学院团委:

为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助力苏北乡村振兴,鼓励我校大学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根据2019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苏北计划”实施方案要求,经我校团委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苏北计划志愿者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对象

2019年我校应届毕业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有志愿服务经历的优先。

二、工作内容

从我校应届大学毕业生中招募志愿者,到徐州、连云港、淮安、盐城、宿迁五市所辖县(市、区)的村(社区)、乡镇(街道)从事为期1 年的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础社会管理及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需要的工业、经济、法律、外贸、村务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三、宣传口号

1. 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2. 因为这个选择,江苏的明天更加美好;因为这个选择,我们的青春更加壮丽; 3. 用一年不长的时间,做一件终身难忘的事。

四、报名流程

(1)网上报名。4 月 18 日至 5月 6 日,报名学生登陆江苏共青团网(https://www.jsgqt.org) 和江苏志愿服务网 (http://www.jszyz.org)的“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填写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下载并打印《苏北计划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3)上交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由辅导员或院系团委负责人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5月6日前交至校团委。

(4)审核。校团委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并于5月8日 前完成全部审核工作。

(5)校内面试。5 月 10日前(具体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校团委根据报名情况,协调学校教务处、学生工作部(处)等有关部门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并进行心理测试,根据考察和测试结果在“苏北计划报名管理系统”中填写高校审核意见。

(6)6 月初,省项目办组织集中面试,集中面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7)统一体检。 6 月 20 日前,面试合格的志愿者参加省项目办组织的统一体检;

(8)公示。6月下旬前,校团委公布体检通过志愿者名单,并在校团委网站公示3天。若无异议,将志愿者名单报省项目办。

(9)录取。6月下旬,根据综合面试、体检、公示情况录取志愿者,与志愿者签订《招募协议》、 发放《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培训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五、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省财政给予志愿者每人每月1800元生活补贴和每人每年550元交通补贴,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和住院医疗等保险。

2.志愿者服务期间,参加企业职工各项社会保险,由服务所在地“苏北计划”项目办负责按规定为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手续,并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部分所需经费由当地财政承担。缴费基数为其生活补贴,生活补贴标准低于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的,按当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缴费。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所在学校,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可享受一次应届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落户等政策。

4.服务期间可以兼任所在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青年中心主任,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社区)主任助理等职务。

5.服务期间服务单位向志愿者提供免费住宿等必要的生活保障。服务单位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物价水平和生活成本等各项因素,可给予志愿者相应的生活补贴。

6.服务期满1年,对志愿者的服务情况做出鉴定,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者服务经历的证明,同时授予江苏省志愿服务纪念奖章,表现优秀的推荐参加全国和 省级相关奖项的评选。

7.志愿者在基层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连续计算工龄。

8.服务期满2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可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服务期满2年内,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不受户籍和生源地限制,报考江苏省公务员职位;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志愿者,可报考江苏省面向志愿者专门定向招录的公务员职位。

10.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本人自愿,且符合江苏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任职条件的可推荐作为选聘对象。

11.服务期满1年,经考核合格的普通高职(专科)或以上的志愿者,可以申请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

12.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纳入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支持范围,为其自主创业提供政策咨询、项目开发、创业培训、创业孵化、小额贷款、开业指导、跟踪辅导等“一条龙”服务。按照有关政策,对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 件的可免收行政事业性收费;对通过各种形式灵活就业的,符合规定的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13.服务期满且经考核合格的苏北计划志愿者,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组织参加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或就业见习,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等;对服务期满后失业时间较长的苏北计划志愿者进行重点帮扶。

六、相关要求

请各院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针对毕业生做好宣传动员、招募报名工作。

联系人:谷雪   涂耀丹

联系电话:58699846 15151812225

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305办公室

苏北计划报名系统使用指南.pdf

校团委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