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扎实推进学校共青团改革,强化建设,从严治团,引领广大青年学生传承“五四精神”,积极投身建设一流特色高水平大学的生动实践中。按照团省委在“两红两优”评选的有关要求及《南京信息工程大学“五四”表彰评选办法(试行)》相关规定,校团委决定开展2019年“五四”评选和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目的
表彰先进,选树典型,引领青年,服务学校
二、评选范围
全体在校共青团员(含保留团籍的党员学生、研究生、青年教工)、团支部、学院团委
三、评选奖项
个人类评优以“十百千”方案评选,即十名“青年五四奖章获得者”, 百名“团学之星”,千名“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集体类评优项目为“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四、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团学改革,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遵守校规校纪。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2018级学生pu学分不得低于25分。
(4)品学兼优,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2018级团学干部pu学分不得低于40分。
(2)积极参与共青团改革,在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的改革实践中积极探索,心系广大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号召力,具备一定的思想理论素养。
(3)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担任各类团学干部6个月以上,有校级或院级青马工程培训班参加经历。带领所在集体获得各类集体荣誉的团学干部优先。
(三)“团学之星”评选条件
1.符合优秀共青团员评选条件的基础之上在以下四点有突出表现。
(1)政治合格,作风优良,能够身体力行弘扬正能量。
(2)长期从事学生工作或志愿服务工作并有突出贡献。
(3)成绩优异且在学术研究领域有突出成就。
(4)在创新创业活动中表现突出,有重要成果。
(四)“青年五四奖章”评比条件
“青年五四奖章”评选面向我校青年教师,需符合条件:
(1)40周岁以下的我校各学院、部门青年模范人物。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理想信念坚定,工作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4)获得过省级以上荣誉者,对学校发展有突出贡献者优先。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学生专利申报及相关学科竞赛的教师优先。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工作活跃,有一项以上特色活动,有效吸引团员青年积极参与,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在联系和服务青年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得到所在学院团委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
(3)扎实推进团学改革,工作开展有成效,团支部“活力提升”工程有特色做法。团支部经常性开展活动,全年具有至少1项富有特色的工作设计或品牌活动,在思想引领、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多个方面表现突出,有效吸引青年积极参与,在青年中获较高认可。
(4)团支部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的奖励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获得“魅力团支书”、“活力团支部”称号的优先考虑。
(六)“五四红旗团委”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坚持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
(2)扎实推进团学改革,紧紧围绕建设青年身边的共青团的改革目标,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团中央、团省委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3)组织设置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团的组织生活,经常开展发展团员、团员管理、团员教育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党的群团工作文件和会议精神,积极开展基层团建创新探索。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活动开展有成效,落实从严治团要求,积极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积极落实上级团组织的任务要求,创新活动形式,在思想引领、实践育人、学术创新、校园文化、宣传信息等方面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所开展工作和活动受校内外媒体关注度高,在全校具有示范性。
(5)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学院团委获校级以上共青团系统奖励的人次多,无违规违纪事件。
(六)“青年五四标兵”评比条件
(1)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我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
(2)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团学改革,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遵守校规校纪。
(3)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参加第二课堂活动,2018级学生pu学分不得低于25分。
(4)品学兼优,在学术创新、志愿服务、文化交流等方面有突出表现,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获得过校级及以上奖励者优先。
(5)积极参加团学活动,在团的工作方面有突出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6)经常参加志愿服务,团龄3年以上;获得过省级以上表彰者优先。
五、评选办法与比例
(一)“优秀共青团员”
优秀团员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团支部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6%(如换算后出现20.1人,此类情况可申报21人)。优秀共青团员申报可与青年五四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共青团干部重合。
(二)“优秀共青团干部”
优秀共青团干部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团支部申报总人数不超过本支部团员总数的2%(如换算后出现20.1人,此类情况可申报21人)。优秀共青团干申报可与青年五四奖章重合,但不可与优秀共青团员重合。
(三)“团学之星”
“团学之星”的评比采用自荐与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各团支部申报人数1-2人。校级学生组织可单独推荐候选人。“团学之星”申报可与“青年五四奖章”、“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重合。
(四)“青年五四奖章”、“青年五四标兵”
“青年五四奖章”、“青年五四标兵”的评比采用自荐推荐与综合评审相结合的办法,不限数量,择优上报。
(五)“五四红旗团支部”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向各学院团委申报,不限数量,择优上报。
六、评选要求和时间安排
(一)各团支部在接到通知以后,应将该项工作广泛宣传到各团支部和全体团员青年,鼓励在相关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个人和集体主动申报,并组织评比产生候选人名单,经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申报。
(二)校学生会等各校级学生组织的团学干部不单独申报“优秀共青团员”和“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在经校级学生组织和校团委审核通过后,交至学院审核成绩要求,符合表彰条件的校级学生组织团学干部不占学院比例,所获奖励计入各学院成绩。
(三)时间安排
4月11日16:00前,各团支部书记收齐本支部各类评比材料,并做好相关统计工作(附件3),电子版报送到院团委邮箱,逾期不候。
4月15日—4月19日,校团委组织专家评审。
4月19日—4月26日,校团委组织答辩及公示。
“五四”青年节前后进行表彰。
联系人:王达
联系电话:025-58695616
材料邮箱:jryyouth@163.com
附件1: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doc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doc
附件3: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统计表.doc
附件4: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团学之星”申报表.doc
附件5: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青年五四奖章”申报表.doc
附件6: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doc
附件7: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五四红旗团委”申报表.doc
附件9: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9年“青年五四标兵”申报表.doc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