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2018年修订版)要求,我校2018级新生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2018级新生参保建档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档信息登记
(一)建档对象
本次建档对象为2018级新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和研究生、2016级专转本学生。
(二)建档要求
1、建档是做好大学生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基础性工作,任何数据错误都会直接影响到学生日后理赔等权益保障。请各学院组织学生认真核对参保待建档学生信息(详见附件1)。所有参保学生信息,必须经学生本人核对,信息如有错误,请直接在纸制版上修改,同时在电子版表格中用红色字体进行修改;信息空白的部分请补充完善;所有信息核对无误后,请学生本人签名确认。
2、建档数据字段包括:学院、学号、姓名、***号、性别、民族、户口性质、班级、联系电话、学制。注意:户口性质只分非农业、本市农业和外市农业三种,认定的新生医保困难生表格上已经标注。
3、2018级新生参保中,部分学生的参保费用未缴全(已在名单“欠费情况”一栏中标出其欠费金额,该数据截止到10月18日,请各院注意)。该部分学生欠费状态下无法办理参保手续(欠费但已认定为医保困难生的除外),若学生签字同意办理参保,请及时将参保费存入缴纳学费的银行卡,近期会由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将名单上报给校财务,由校财务成功补扣所欠参保金额后才能再行办理。
二、注意事项
(一)根据南京市人社局要求,各类医保困难生每年都需重新认定。今年已经认定为医保困难生的(已经标注,特指医保困难生,与资助中心评定的困难生不同),参加南京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获得政府的保费补助(财政全额补助),减免当年个人参保缴费。已扣款的,个人参保缴费后面将予以返还。
(二)名单中若有退学或未报到等特殊情况的,请在相应的学生名单后明确备注,纸制名单上做同样备注。此类情况学生将不予办理新参保。
(三)所有不同意参保的同学均要本人填写《不参加大学生医保知情告知书》(详见附件2)。其中已扣款的学生,本人填写不参保告知书后,将会统一退还相关参保缴费。
(四)新生参保统一是按学制进行收费,学制内因转学、退学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在我校参保的,届时将会在新学年退还剩余学年个人医保缴费部分。
(五)待建档名单中没有的学生,若符合参保条件,请学生本人带上一卡通于11月6日前到大学生医保办公室现场核实相关情况后再进一步确认是否可以补办。
各班负责人11月5日之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交给辅导员老师,辅导员汇总后将表格借给学院负责人
三、老生补参保
(一)补参保对象
1、未办理过参保;
2、原医保困难生(低保生)转为普通学生(见附件3);
3、退伍返校复学;
4、延长学制;
5、曾中断如今又需参保
6、其他原因
(二)办理流程
若有符合以上(一)各种情况的老生,请到各学院办理补报登记(见附件4),可一并办理剩余学年的参保,并将剩余学年的参保费(15级100元/人·年,16级、17级按120元/人·年计算)及时存进缴纳学费的银行卡,各班负责人11月5日之前将电子版及纸质版交给辅导员老师,辅导员汇总后将表格借给学院负责人。相关同学参保费将由财务处近期统一扣款。
学院医保负责老师:计算机楼105室,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58695646。
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地址:老行政楼203室,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731307。
大学生医保建档工作关系到大学生医疗保障权益,请各位老师务必高度重视建档工作,按通知要求完成各项建档数据的收集、信息核对和签名确认等基础性工作,确保新生顺利参保。
总务处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2018年11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