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等困难群体医疗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宁人社[2017]182号)的文件精神,困难学生不仅缴费享受财政全额补助,大病保险待遇也相应提高。
为了确保困难学生应保尽保,按照精准认定、动态参保的原则,对已按学制参保的大学生提供相关证明后即可按困难人员身份办理参保手续,可按要求办理退费手续。
结合我校实际,将我校2018级困难学生统计在册,保证困难群体医疗保障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困难新生审核(2018级本科生、研究生)
(一)困难学生类型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2、重点优抚对象
3、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
4、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
5、持有二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重度残疾人
6、特困职工家庭子女
(二)身份确认审核
参保大学生符合以上困难人员身份认定范围的,应向所在学院提供由户籍地相关部门确认为困难人员身份的证明,具体材料如下:
1、其中二级及以上重度残疾学生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需提供户籍地总工会出具的2018年度享受待遇的证明,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重点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享受政府基本生活保障的孤儿学生需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认定***明(低保家庭成员和临时救助的大重病对象需提供2018年享受待遇的证明)
4、***复印件
二、困难学生参保待遇的变更
1、困难学生参保实行动态管理,按学制参保的普通学生如身份转变为困难人员,可办理退费手续。其中二级及以上残疾、重点优抚对象和孤儿退还剩余年度大学生医保费;低保家庭成员、临时救助的大重病患者和特困职工家庭子女退还待遇享受当年大学生医保费。
2、困难学生大病保险实施精准保障,起付标准降至1万元,各费用段支付比例在上述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
大病保险待遇一览表
普通学生 | 困难学生 | ||
费用段 | 报销比例 | 费用段 | 报销比例 |
2万元以下 | —— | 1万元以下 | —— |
2-4万 | 50% | 1-4万 | 55% |
4-6万 | 55% | 4-6万 | 60% |
6-8万 | 60% | 6-8万 | 65% |
8-10万 | 65% | 8-10万 | 70% |
10万以上 | 70% | 10万以上 | 75% |
三、办理流程:
1、请各班通知学生办理困难生认定相关材料,确保材料齐全,9月27日上午前上交至辅导员处;
2、前请各学院收齐所有新生的困难生材料,连同汇总表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的纸质版,一并交至老行政楼203大学生医保办公室。
[2]附件2:低保家庭学生原户籍地县级民政部门证明格式(供参考).doc
计软院学办
2018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