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第二十一届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姚小芹发布时间:2018-09-07浏览次数:1277

各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青年志愿者支教团队的回信精神,引导青年学生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在西部地区建功立业,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管理办公室发﹝201817号《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有关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将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1届研究生支教团(2019-2020年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我校研究生支教团青年志愿者的组织和管理,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我校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招募、选拔、培训、保障、管理等方面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详见附件1)。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具有我校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组成研究生支教团,前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瑶族自治县都安县高级中学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支教期满一年且考核合格后,回校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招募人数

我校今年面向2019届本科应届毕业生招募6名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男女不限(不占用学院推免生名额,但申请支教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兼报其他类型的免试研究生)。

四、招募对象及条件

符合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规定的具备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一)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和奉献精神,身心健康,能够胜任贫困地区支教工作。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符合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条件;

2、本科前三年专业排名在专业前50%以内,国家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其他语种参照英语执行,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校青年五四标兵称号,参加过江苏省大学生菁英人才学校培训班的学生;

2)担任校院两级团委学生兼职副书记、在校级学生组织担任部长以上干部职务、院级学生组织副主席以上干部职务;担任学生党支部书记、或担任班级班长、团支部书记1学年以上学生;

3)获得“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含)以上奖项、“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银奖(含)以上奖项的学生;(团队限排名前五);

4)以第一作者在SCISSCICSSCI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的学生(本校教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可按第一作者申请);

5)作为第一发明人申请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和外观专利),并获得专利申请受理号的学生;(本校教师为第一发明人,学生为第二发明人的,学生可按第一发明人申请);

6)被团中央、团省委,江苏省委、省政府,党中央、国务院予以表彰的学生。

五、选拔细则及时间安排

1.报名:报名人需按要求填写研究生支教团报名登记表,连同在校成绩总表、大学英语四(六)级证书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加盖学院公章)、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学校竞赛组织单位公章)等材料于910日前一并交至计算机楼105办公室。

2.初审:学院对上报的推荐者名单进行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推荐资格,同时不予递补。

3.笔试:由学校统一命题进行闭卷考试,笔试内容包括时政知识、思想政治知识与教师业务能力测试,时间为9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取前12名进入面试(如有分数并列,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选拔:组织相关专家对候选人进行面试,面试方式为5分钟ppt展示和5分钟专家提问。

5.名单公示:总分构成为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以总分确定最终正式人选及候选人选并排序。在全校范围内对确定人员进行为期为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结束并体检合格后,按照研究生保送程序实施并上报团中央。上报批准确认后,该同学享受支教志愿者权利、履行支教志愿者义务。

6.系列培训。按照团中央、团省委和学校的统一部署对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集中培训。

六、管理和保障

(一)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二)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同时,学校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话费补贴。

(三)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学籍,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服务期满,需按时注册入学,未按时复学者,视为放弃学籍。

(四)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志愿者服务期满后,填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县(市)级项目办审核盖章,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五)支教团成员在研究生毕业后在本校辅导员招募过程中可优先考虑。

(六)服务期满,考评优秀的志愿者,入学第一年授予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与助学金。

七、组织管理

(一)学校将根据团中央、教育部有关规定,配备督导员和督导员助理,开展支教团成员考评、激励和服务工作。

(二)校团委将成立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团支部,支部各成员有义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生活,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共青团活动。

(三)第二十一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于201810月至20191月在校团委以学生助理身份进行实习、实践,提高行政能力;并于20193月至20197月按照团省委要求,参加各项培训活动。

(四)支教团成员服务期间,如有不当言行且造成不良影响,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并取消其硕士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与助学金获取资格;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研究生入学资格。

(五)其他未尽事宜,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朱亚宾,谷雪;

联系方式: 025-58699846

附件:

附件1: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附件2: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初选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体检项目及标准.docx

附件4:学院报名名额分配表.docx

 

共青团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委员会

                                                 20189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