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5-2016学第2学期建党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02浏览次数:1057

关于推荐2015-2016学第2学期建党对象工作的通知

各学生党支部、各班团支部:

2015-2016学第2学期确定建党对象工作已开始,根据《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确定建党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院确定建党对象的条件

1.必须是年满十周岁的我院在籍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已递交入党申请书,并积极按季度进行书面思想汇报(用黑色水笔手写)。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学生组织(或团体)或参加学校和学院各项集体活动,成绩突出者优先。

5. 勤俭朴实,乐于助人,自觉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 学习认真刻苦,近一学期必修课首次考试成绩及格(不含体育课),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

7.上一学年专业成绩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40%之前。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服务广大同学,得到同学广泛认可,或学生代表学校在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等重大赛事并获得良好名次的;有见义勇为表现,在社会上造成良好影响,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的,经有关部门认可和推荐,可以适当放宽成绩排名要求的限制。  

二、确定建党对象的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确定建党对象的工作程序

1.各班团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已建党对象代表组成推荐小组。

2.推荐小组在本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符合建党对象基本条件的同学填写《优秀团员考察表》(附件1,此表纸质版上交学院)

3.各班团支书召开本班全体团员会议,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建党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推荐表决结果填入《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附件2,此表纸质版上交学院,并填写《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3,此表电子版上交

4.3月7日下午四点前,各班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团员考察表》纸质版、《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纸质版报送各专业辅导员或支部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并以班级为单位将《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软工支部孟若涵同学邮箱汇总:457803001@qq.com(发邮件时请将文件名命名为年级+专业+班级),由梦若涵同学汇总好统一发给张老师。学院团委将根据各团支部报送情况并参考辅导员意见,在进一步考察审核推荐对象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建党名单,及时进行公示。

5.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院团委拟推荐建党名单进行审核,并做好会议记录确定最终建党对象名单,上报院党委、校组织部审批。

四、名额分配

原则上大一、大二本次推荐建党对象人数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大三同学如有建党要求请向相关辅导员老师说明情况后按通知要求操作,大四一般不做建党要求。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632 附件1:优秀团员培养考察表.doc 附件2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doc 附件3: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