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软院2015年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9-11浏览次数:2131

一、奖励对象与标准

1.用于奖励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本科生。

2.每学年评审一次。在同一学年内,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学金。

3.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二、评奖方式与数量

我院通过初审,报5名参加学校差额选拔。

三、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2014-2015学年学习成绩优异:

A、满足学校奖学金评选条件(必修课全部及格,体测及格);

B、2014-2015学年必修课平均学分成绩与选修课折合成绩之和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10%。

C、2014-2015学年综合测评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前10%。

对于学习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需提交详细的证明供校学生资助领导小组审议。具体如下:

A.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B.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

C.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D.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

E.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主力队员。

F.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G.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在校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已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再次申请时其相关获奖材料不得重复使用。

四、学院评审程序

1. 由学生本人按规定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上报材料参见 四、6  材料要求。 

(即日起—9月14日下午16:00前)

2、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汇总所有申请材料,集中进行材料鉴定、资格审查;(9月15日)

3、学办汇总申请人情况,对国奖奖学金进行初审,由申报同学进行PPT汇报展示,(结合PPT,每人4分钟)依次上台进行陈述、展示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精神风貌(9月15日 下午13:30)

4、学院领导(或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研究确定初评结果(9月16日)

5、初评结果通过学院网站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同步公示三个工作日;(9月17日-19日)

6、公示无异议后,9月19日学院将初评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行政楼209室,联系人:田智,电话:58731397)。

材料要求:

电子材料:

A. 《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附件3)获奖应写明年份级别和获奖名称如:2014-2015学年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校长奖学金。

纸质材料(相关签字、盖章齐全)

A. 《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一份,附件3)

B.《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份,附件2)

C. 成绩单(一份,学院盖章)

D.获奖证明材料以颁发单位按“国家、省(部)、市(厅)、校”顺序排序,并于每一份材料封面右上角标注颁发单位及等级,一式一份

学校评审程序:

1、差额公开展示(9月24日9:00—16:00)

由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担任评委,候选学生按抽签顺序(结合PPT,每人4分钟)依次上台进行陈述、展示,评委根据候选学生的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精神风貌、现场效果等方面进行评分。时间暂定9月24日全天,具体安排以相关通知为准。

2、学校审定名单(9月30日前)。

六、结果公示及材料报送:

1、网上填报:10月8日:指导学生网上填报《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学校审核;

2、学校网上初审(学院提交—10月10日前)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依据格式要求对学院填报信息进行网上初审。

3、材料报送:10月12日:初审通过后,学院登陆“江苏省学生资助业务管理系统”,打印《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将下列材料报校资助管理中心:

电子材料(通过奥蓝系统报送):

A.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附件4)

B.  优秀事迹材料:(参照往年征文要求,包括:个人简介150字以内;事迹正文2000字左右,第一人称行文;师长点评:100字以内)

纸质材料(相关签字、盖章齐全):

A. 《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4)

B.《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四份,系统打印)并由学生签字、辅导员签字、院党委副书记签名、加盖学院行政公章。

                                                                                       计软院学办

                                                                                        2015年9月11日

 附件2: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xls 附件3:国家奖学金候选学生推荐汇总表.xls 附件4: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审核名单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