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员宿导考核工作的有关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6-22浏览次数:1169

为做好2013-2014学年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员宿导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支部要严格按照《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员宿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员宿导工作考核及评优制度(试行)》开展党员宿导考核和评优工作。 

2.6月28日前,党员宿导工作组负责完成党员宿导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报送至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吴老师处。

3.在完成党员宿导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优秀党员宿导”的评比。73日前,根据评比办法确定获奖学生名单,经学办审核通过后,将评比结果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4.7月4日前,完成党员宿导考核及评优工作。

5.请相关负责人于624日(周二)前到学生工作办公室领取《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员宿导工作考核表》和《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宿导工作考核学生评分表》。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4622日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员宿导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为帮助大一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及时准确的定位自己的大学目标,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院为大一新生每个宿舍配备一位党员宿导,现将相关实施细则规定如下:

一、参与人员 

预备党员,全体新生

二、工作内容

1.以宿舍为单位,为每个新生宿舍配备一名高年级学生预备党员作为宿导,可按宿舍楼为单位设宿导负责人1到2名。

2.宿导主要为新生提供学习、生活、职业生涯规划等方面的咨询和辅导。

3.宿导需对挂钩宿舍的每个人员进行及时、主动、不定期的交流,了解其思想状态,帮助其端正学习态度,鼓励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督促宿舍成员遵守校纪校规,按要求填写月报表。

4.对于在宿导工作表现优异的,每学年按40%的比例评比出“优秀宿导”,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三、工作职责 

1.每周至少去宿舍看望宿舍成员两次,且需在报表中记录每次前往宿舍时与宿舍成员交流的主要内容,对于宿舍成员提出的问题,根据实际情况及时给予解决,发现宿舍成员有重大思想变动或出现重大事故时需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再由负责人上报学院。

2.需要根据每个新生的特点,提出合理建议,鼓励新生积极参加一些对其自身发展有利的活动。

3.参加学院统一组织的夜间迟归和夜不归宿专项检查。

4.如实填写月报表,月报表于下月初报送至学办。

5.宿导负责人需要督促宿导工作,协助老师对宿导的工作情况进行管理,在老师与宿导之间起桥梁作用。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员宿导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对党员宿导的管理和监督,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考核范围: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全体党员宿导。

二、考核目标:

1.党员宿导在工作中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导向,自觉地遵守校规校纪。

2.党员宿导在新生遇到学习障碍或生活困难时应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遇到突发事件或其他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时要及时向党支部和辅导员汇报。

3.党员宿导要与挂钩宿舍新生及时、主动、不定期地进行交流,关注新生的思想状态,并给予新生正面的思想引导。

4.党员宿导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式方法。

三、考核办法

1.党员宿导最终考核成绩由学生评分(占50%)、宿导月报表评分(占30%)、负责人评分(占20% )三部分组成:

2.考核一般在新生第一学年结束前进行。

3.考核结果分优秀(90分以上)、良好(70-80分)、合格(60—70分)、不合格(60分下)四档。其中优秀比例不超过宿导总人数的40%。

4.考核工作由各专业学生党支部负责实施。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不合格的,须延长预备党员考核期半年。半年后仍然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考核合格的,颁发宿导党员宿导聘书;

3.考核结果为优秀的,颁发获奖证书并给与相应的物质奖励。 

4.党员宿导考核结果要在适当范围内公布,考核登记表及时放入学生党员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