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校有关大学生医保的有关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2-16浏览次数:1722

各学院:

为做好大学生寒假住院费用的报销工作,根据南京市社保中心相关规定,请各学院通知2013-2014学年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学生中有寒假在外地住院的,请尽快将住院材料递交至校综合门诊部大学生医保办公室(老行政楼203室),由校大学生医保办到南京市医保中心统一办理零星报销手续。

住院材料包括住院发票、住院病历、出院小结、费用清单(其中住院发票需为原件,其他可为复印件),办理时请带上本人相关证件。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58731307

 

相关说明:1、已有南京市民卡的参保大学生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需现场刷卡结算报销。未刷卡结算的费用南京市社保中心不予报销。

22013级新生因南京市民卡尚未制好,所以该部分学生在南京市医保定点医院住院时未刷卡的住院费用可以进行零星报销,报销流程同上。

3、相关参保大学生住院就诊及报销流程见附见流程图,请参保大学生若有住院请严格按照流程操作,以免发生的住院费用无法报销。

 

综合门诊部

2014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