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录取工作中要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及相关规定,为保证我院硕士生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和新生入学素质,既维护考生权益,又保证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经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特制定“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两个专业硕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细则如下:
一、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成立2013年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1),并制定本细则。
二、我院各专业录取及复试名额
1、各专业录取及复试名额
|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录取名额 | 复试及调剂名额 | ||||
| 非定向/定向 | 自费/委培 | 合计 | 推免 | 一志愿(不含推免) | 总计 | ||
| 081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3 | 1 | 14 | 8 | 6 | 14 |
| 0835 | 软件工程 | 24 | 1 | 25 |
| 25 | 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