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12-2013学第1学期建党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10-26浏览次数:1423

各学生党支部、学院团委、各班团支部:

   2012-2013学第1学期确定建党对象工作已开始,根据《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确定建党对象工作细则(试行)》的有关要求,现将有关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院确定建党对象的条件

1.必须是年满十七周岁的我院在籍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积极按季度进行书面思想汇报(用黑色水笔手写)。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学生组织(或团体)或参加学校和学院各项集体活动,成绩突出者优先。

5. 勤俭朴实,乐于助人,自觉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 学习认真刻苦,近一学期必修课首次考试成绩及格(不含体育课),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

7.大一学生第一学期建党时参考进校考试成绩及平时表现,第二学期建党时上一学期必修课加权成绩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30%之前,其他年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50%之前。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积极服务广大同学,得到同学广泛认可,或学生代表学校在参加挑战杯、数学建模等重大赛事并获得良好名次的;有见义勇为表现,在社会上造成良好影响,为学校、学院争得荣誉的,经有关部门认可和推荐,可以适当放宽成绩排名要求的限制。

二、确定建党对象的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确定建党对象的工作程序

1.各班团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已建党对象代表组成推荐小组。

2.推荐小组在本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符合建党对象条件的同学填写《优秀团员考察表》。

3.各班团支书召开本班全体团员会议,介绍被推荐人和自荐人简况后,填写《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团支部根据分配名额(班级人数*相应比例),召开团员推选建党对象大会,在递交入党申请书、基本具备建党条件的优秀团员中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参加推优投票的人员范围为团支部全体团员,实到人数超过应到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召开会议。表决结果填入《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

4.推荐小组讨论,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名单,组织相关材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拟推荐名单、优秀团员考察表、会议记录)报送学院团委。学院团委根据团支部报送的名单,在进一步考察审核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拟推荐名单,及时进行公示。学院团委采取发公示通知、会议公布、张榜公告等形式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拟推荐人选个人基本情况、学院团委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满后,学院团委确定推优人选,向党支部推荐。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由学院团委调查核实,并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5.各学生党支部召开支部大会对学院团委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须做好相关会议记录),确定建党对象名单,上报学院党委审批。

 

四、注意事项

1各本科团支部按第一学期选拔(5%*班级人数)人,第二学期选拔(10%*班级人数)人、第三学期选拔(15%*班级人数)人、第四学期选拔(20%*班级人数)人。

2.请各团支部书记到学院网站下载《优秀团员考察表》、《团支部推优表决票》、《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组织本班拟推荐建党同学填写《优秀团员考察表》完毕后务必于1030晚上2000-2130期间将相关材料(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拟推荐名单、优秀团员考察表、会议记录)交至电子楼108,逾期不侯。(联系人:分团委组织部-倪海霞,联系电话:18252089828)学院团委须于111前公示拟建党对象。

3.请学院团委于115下午四点前将公示无异议后审核通过的推荐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处。

4.请各学生党支部书117前召开支部大会审核的本支部建党对象相关情况,并为每名建党对象安排2名党员(至少1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联系人。填写《关于申领《建党对象考察登记表》的报告》、《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建党对象汇总表》及电子版(学院网站《党建动态》栏目下载)和支部会议记录本一起统一于117下午四点前报送到电子楼104吴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wuguangyu@nuist.edu.cn。联系电话:58695616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121026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团支部推优表决票.doc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团支部推优票决情况报告.doc

 优 秀 团 员 培 养 考 察 表.doc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建党对象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