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与软件学院点名日报表制度实施细则(试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8-30浏览次数:2877

为加强我院学生早操、早读、晚自修以及课堂出勤率,自发文之日实施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日报表制度,制度规定如下:

一、每节课由班级学习委员点名,把学生旷课情况记录在日报表上,由值日生或者班长(副班长)监督,课后由班长或学委、值日生、任课老师、三方签字确认。

二、学生请假需要按照《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二节“考勤与纪律”执行。

三、课堂点名从每学期的第一周开始,旷课一次计2学时,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计1学时;一年级学生早操缺席一次计1学时、晚自修缺席一次计2学时。3+1国际班第一学年早读缺席一次计1学时、晚自修缺席一次计2学时。

四、辅导员每天统计所带年级的所有日报表。每星期统计一次学生旷课情况,并根据旷课情况参照《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通报批评制度实施细则(试行)》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第八十七条进行相应的处理。即“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一定学时者,给与相应处分”:

(一)6学时,给予口头通报批评;

(二)10学时,给予书面通报批评;

(三)16学时,给予警告处分;

(四)24学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五)32学时。给予记过处分;

(六)40学时,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累计旷课达到50学时或者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规定的教学活动的,予以退学。

五、辅导员每周随机抽查点名2-3次。

六、长假前未请假擅自离校者一律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