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5-09浏览次数:1249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我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的通知》的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我院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类型 

1、有就业单位并且就业单位中有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应转至就业单位所属的党组织。 

2、有就业单位(如有些外资、合资、民营企业)但就业单位无党组织的毕业生党员,其党员组织关系应转到该单位所在地的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或其居住地党组织,也可以转至行业主管部门党组织。 

3、出国或无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党员,经自己积极联系,党员组织关系一般应放在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党组织,即应该将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父母工作单位,也可将组织关系暂挂靠在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等。 

注:欲将组织关系挂靠省、市、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的党员,首先要确认其人事档案已经转至该中心,其次要经对方同意,否则较难办理。 

4、留校工作和继续在我校深造的毕业生党员,开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同样填全《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中相关信息。 

5、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苏北计划、绵竹计划、选调生、国防生、公务员等毕业生党员待录用后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没有被录用的参照上面1—4点及时办理。此类情况需在上报信息时在备注栏注明。 

6、离校时没有申请,无故将党组织关系滞留学校超过6个月以上,原则上按照自动脱党处理,不再办理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二、转移党员组织关系程序 

1、请各党支部指定负责本支部组织关系转接工作的人员,并于527日前将填好的《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见附件)以电子形式发送到邮箱wuguangyu@nuist.edu.cn,由学院党委审核后反馈给各支部。在转接过程中,如遇问题,请致电:58695616 

2610日前请各支部将定稿的《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纸质件交至学办吴广宇老师处,并分别统计好省外、省内、本校、未落实组织关系的人数。 

3、毕业生离校前,各支部通知本支部毕业生党员于615-16日到学院党委领取组织关系介绍信;毕业生党员办理离校手续时,在离校手续单盖学院党委章。地点:电子楼104,吴广宇老师处。

4、各位毕业生党员要督促接收党员组织关系的基层党委在一个月内将回执联邮寄或者传真至学院党委。邮寄地址: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电话:58695616,传真:58731570

三、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注意事项 

1、各位毕业生党员务必认真对待接转组织关系事宜。

 2、在填写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和组织关系接收单位的名称前,毕业生党员首先要和对方党组织部门取得联系,认真核实,不能凭自己想象填报,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近些年来,有不少毕业生党员在核实这些名称的时候没有特别在意,特别是填写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因没有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的权限而无法接收,致使毕业生党员不得不回学校重新办理,带来了诸多不便。所以,毕业生党员在核实名称的时候一定要慎之又慎。 

3、转移党员组织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应由党员本人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要由党员本人携带,妥善保管,并及时办理转接手续。如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办理时,应由党组织代办或通过机要交通转递。党员要在介绍信注明的有效期内,到所去工作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办理接转组织关系的手续。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接转手续,介绍信就自行作废。对于无正当理由,6个月不转组织关系,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应按党章规定,作自行脱党处理。 

4、工作单位发生变动的毕业生党员,如果组织关系介绍信已经转到工作单位,则需由工作单位所在的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到新的工作单位;如果组织关系介绍信没有转到工作单位,属于工作改派,需在介绍信有效期内,凭新的派遣证和原组织关系介绍信,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超过有效期,又未办理任何手续备案的,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 

5、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被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的政治***明,不按期转移组织关系或遗失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组织观念淡薄的一种表现。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遗失的毕业生党员,在介绍信开出3个月以内,如因遗失需学校补办,个人要提交情况说明或申请,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证明,所在学院党委书记审核同意并签字盖章后,报学校党委组织部补办。对丢失组织关系介绍信的党员,学院党委应给予批评教育。在介绍信开出3个月以后,学校党委组织部不再予以办理。 

6、由于一些毕业生党员在工作报到时,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直接交给用人单位人事部门或本部门领导,委托办理,还有部分用人单位对毕业生党员提出了试用期满再转入组织关系的要求,而致使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过期和遗失,给毕业生本人带来了很多的麻烦。因此,毕业生党员在报到时,必须本人亲自前往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单位党组织办理党员组织关系的接转手续;同时,按照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组织关系管理的意见》(中组发[2004]10号)规定:任何党组织都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接收按照规定转来组织关系的党员,各位毕业生党员可以委婉拒绝用人单位提出的延期转入组织关系的要求。 

7、请各支部认真做好党员材料的归档工作,入党材料与个人档案应放在一起(毕业后预备党员转正时可以通过党组织从个人档案中调阅相关入党材料,转正后再返还;如果对方党组织提出需要入党材料才能接转组织关系的,凭对方有效函件,通过机要交通将入党材料转递对方)。在装档过程中,要防止装错或丢失现象。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严格遵照《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发展党员材料管理规范(试行)》的相关规定,一旦发现遗失,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党委

                                                                201259

 2012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接转登记表.xls

 毕业生党员须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