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强化我院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积极性,理顺工作关系,形成长效机制,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试行)》,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此补充规定。
一、住宿管理
1.住宿学生应按规定缴纳住宿费用,并在指定的宿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或占用其他宿舍。确需调整的,需提交书面申请,经学院审批通过后到宿舍管理中心办理相应手续。未经批准不得夜不归宿或在校外租房居住。遇有学院规划调整时,应服从学院统一安排。
2.住宿学生应自觉遵守作息制度。学生宿舍在23时熄灯,周末顺延半小时。无正当理由晚归或夜不归宿的学生按学院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3.住宿学生应认真做好宿舍卫生保洁工作。宿舍卫生实行室长负责制和值日生轮流责任制。室长由宿舍成员民主选举或共同协商产生。宿舍卫生检查由院学生宿管会和各班生活委员组成的检查小组进行日常检查,检查包括生活秩序及室内卫生等方面,检查成绩定期予以公布,并与学生综合测评挂钩。
4.住宿学生不得在宿舍区内大声喧哗、喧闹、高音播放音响设备或有跳舞、玩球等现象,不得从事妨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娱乐活动。
二、安全管理
1.不得随意动用、损毁消防器材;严禁使用热得快、电饭煲、电炉、电热杯等违禁电器;严禁私拉乱接网线、电线等;宿舍熄灯后禁止在宿舍内点蜡烛;严禁在宿舍内抽烟,在宿舍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宿舍楼内不准高声喧哗、喧闹、高音播放音响设备、跳舞、玩球等。
3.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外人;不得出租、出借宿舍内床位;不得留宿异性。宿舍楼锁门后不得随意外出,晚归者必须说明理由并及时领回床卡。
4.不准打架斗殴、酗酒、打麻将、赌博,不准在宿舍内张贴标语,广告和大小字报,严禁搞迷信活动。
5.严禁携带淫秽书刊和不健康的音像制品等进入宿舍;在宿舍内不得登陆黄色网站,不得下载黄色、反动以及不健康的文件、照片,不得在网上发布传播黄色、反动、不健康的信息等。
6.严禁在宿舍区内饲养宠物。
三、奖惩办法
1.住宿学生应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宿舍”活动,学生在宿舍文明建设中的表现及宿舍考评成绩记入综合测评,并作为评奖选优、发展党员、就业推荐的重要依据。凡被评为“文明宿舍”的,所在宿舍全体成员予以加分,并给予适当奖励。
2.将“文明宿舍”评选情况作为评定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的重要依据。
3.学生违反宿舍管理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口头批评、书面通报批评直至纪律处分。处理按《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管理规定》、《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学生违纪处分条例》、《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通报批评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四、本条例适用于本院所有在校住宿学生。
五、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