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备党员预备期满,由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完成一年转正小结。党支部应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按期转正、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都必须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学院党委批准。经批准延长预备期,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应及时上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其转正问题。支部大会通过转正小结,并对其转正问题进行讨论、表决,形成支部决议。再对支部决议进行表决通过。
讨论两个以上的人转正时,必须逐个讨论、逐个表决。
党支部及时将转正时的支部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并签名(盖章)。连同半年小结、支部半年鉴定、转正申请和转正小结(可以合在一起)一起报学院党委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