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教学安排
请各学员到所在学院分党校(或网上)查询课程安排、座位安排和相关教学内容。
2、学习纪律
(1)遵循“宽进严出”原则,请各位学员自觉遵守各项条例和相关规定。
(2)请各学员每次培训活动时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且于活动时间开始前10分钟到达。
(3)不迟到早退:迟到一次扣10分,迟到超过30分钟者作旷课处理,迟到两次作旷课一次处理;早退作旷课处理;旷课一次以上(含一次)者,取消本期结业考试资格,不予结业。
(4)原则上不得请假,请各位学员合理安排计划。如与培训活动相冲突,请参加其他期培训班学习。
(5)保持课堂安静,禁止在课堂上听MP3、看与授课无关的书籍等,违者通报学院批评;课堂上不得随意走动;注意服装仪容,请勿穿拖鞋、汗衫等;不得请人代听课,违者取消本期结业考试资格。
(6)结业考试采取闭卷形式,请学员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凡舞弊者,取消本次学习资格。因事、因病住院不能按时参加考试者,必须先书面申请缓考,经所在学院党委签署意见后,报党校审批。凡事先未申请缓考或申请未被批准而擅自不参加考试者,成绩均以“0”分计,并通知学员所在学院党委。
3、学员管理
各学院要选配得力的人员(学生党员)担任组长,协助党校办公室负责本院学员日常管理,学员必须配合管理,积极参与各项活动。
4、结业考核
结业考核由两部分确定,即结业考试和个人小结。考核合格者,发给结业证书;个人小结题目自定,2000字以上,用原稿纸手写完成,主题可从以下几项选择:对党的认识、党课感想、建议等等,个人小结于规定时间由各组组长收齐后交至党校办公室。
5、结业证办理
考核合格学员每人交一张一寸相片到组长处,由组长按时到党校办公室统一办理结业证。请学员妥善保管结业证,遗失不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