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党支部及各班团支部:
2011-2012学第二学期确定建党对象工作已开始,为了进一步规范有关工作,提高我院学生党员发展工作水平,现将有关推荐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我院确定建党对象的条件
1.必须是年满十七周岁的我院在籍学生,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愿意按期交纳党费。
2.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3.递交入党申请书后,积极按季度进行书面思想汇报(用黑色水笔手写)。
4.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的各类学生组织(或团体)或参加学校和学院各项集体活动,成绩突出者优先。
5. 勤俭朴实,乐于助人,自觉奉献,有良好的群众基础。
6. 学习认真刻苦,近一学期必修课首次考试成绩及格(不含体育课),学生必修课加权平均分70分以上。
7.大一学生第一学期建党时参考进校考试成绩及平时表现,第二学期建党时上一学期必修课加权成绩须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70%之前,其他年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须名列同一年级同一专业70%之前。
二、确定建党对象的工作原则
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确定建党对象的工作程序
1.各班团支部委员、党员代表、已建党对象代表组成推荐小组。
2.推荐小组在本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采取推荐和自荐相结合的方式,组织符合建党对象条件的同学填写《优秀团员考察表》。
3.各班团支书召开本班全体团员会议,介绍被推荐人和自荐人简况后,按照分配名额(班级人数*相应比例)进行投票表决。
4.推荐小组讨论,按照1:1.5的比例确定拟推荐名单,组织相关材料(拟推荐名单、优秀团员考察表、会议记录)报送学院团委。
5.各学生党支部对学院团委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3天无异议后,确定建党对象名单,并上报院党委审批。
四、注意事项
1.各本科团支部按第一学期选拔(10%*班级人数)人,第二、三、四学期分别选拔(20%*班级人数)人。
2.请各团支部书记到学院网站下载《优秀团员考察表》,组织本班拟推荐建党同学填写完毕务必于3月5日晚上20:00-21:30期间将相关材料交至(拟推荐名单、优秀团员考察表、会议记录)电子楼108,逾期不侯。(联系人:分团委组织部长-李伟,联系电话:15195902722)
3.请学院团委于3月7日下午四点前将审核通过的推荐的名单及相关材料报送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处。
4.请各学生党支部书记汇总好已通过支部审核的本支部拟公示的建党对象相关情况,填写《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建党对象汇总表》及电子版(学院网站《党建动态》栏目下载)统一于3月9日下午四点前报送到电子楼106吴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wuguangyu@nuist.edu.cn。联系电话:58695616。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