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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实施办法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1-10-13    浏览次数:2279

为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提高教学水平,学院举办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教学竞赛为青年教师提供一个展示自己教学水平和能力的机会;对于教师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有着积极的作用;对进一步促进教学方法的研究,进而对全院教师整体授课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提高有着重要的意义;竞赛也是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之一。

为使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条 参赛人员。35周岁(含)及以下的我院从事普通本科教学的在职(不含出国学习、法定休假)教师,均要参加竞赛。参赛者均要填写《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表》(见附件1)。

2条 竞赛时间。竞赛每学年举办一次。竞赛举办时间为每年10月下旬或11月上旬。

3条 组织机构。学院成立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组织委员会,作为我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的领导机构,成员包括学院领导和各系领导。每年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开始前,学院将公布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组织委员会讨论成立每年的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选委员会。

4条 竞赛阶段。竞赛分初赛和复赛两个阶段进行。

5条 初赛安排。初赛由各系安排授课比赛、检查教学档案和材料等。各系需成立本系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评选组,成员3-5人,负责本系青年教师教学竞赛活动的组织和评选工作,产生本系参加复赛的推荐人选。竞赛评选组成员需报学院备案。各系按符合条件教师数的30%推荐参加复赛的教师。各系评选中采用的评分表格式见附件2

6条 复赛安排。复赛由学院组织。复赛期间将安排参赛教师集中授课比赛。评选委员会成员当场评议,评价结论作为综合评价的主要依据。评选委员会成员还将检查参赛教师的主要教学环节,包括教案(讲稿)、习题和作业、多媒体课件等。通过听课和检查,为每位参赛者给出分值。评分表格式见附件2。组织委员会根据每位教师的打分情况,经评议、投票表决后,评选出教学竞赛获奖者人选并在学院内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教师将获奖。

7条 授课比赛内容。教师可自主选择教学大纲中要求的本科生理论教学内容作为参赛的讲课内容,每位教师的授课时间控制在30分钟。

8条 奖励办法。青年教师教学竞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学院向获奖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一、二、三等奖的奖金分别为人民币600元、400元、200元。获一等奖者直接成为年终考核优秀的候选人(不占系指标)。在职称晋升和其他各类评优评先中,同等条件下获奖者优先。

9条 其他事项。对于在本学年出现教学违纪现象的教师经组织委员会讨论通过后将取消其获奖资格。

10 本办法由计算机与软件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计算机与软件学院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申请表

2、计算机与软件学院授课比赛评分表

 

 

 计算机与软件学院

      二OO九年八月二日

 附表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