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教务信息 >> 正文
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2级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唐雯    发布时间:2023-05-23    浏览次数:2308


一、分流原则

1)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在学生自愿申请的基础上,依据学生第一学年的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正考),在所属大类内进行专业分流;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兼顾社会需求、教学资源和专业布局等因素进行专业分流。

二、组织机构

成立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制订学生专业分流具体细则,并组织实施。

  长:付章杰

副 组 长:关辉、庄伟、朱文镇

  员:王金伟、孙乐、姚永雷

  书:张学会、唐雯

三、专业分流对象与计划

1)分流对象

参与分流学生为按大类招生的2022级全日制计算机类本科生及2021级未分流的留级学生。(录取时已确认专业的学生、留级学生、复学学生、转专业学生、腾讯实验班、奇安信英才班学生不参加专业分流,且不占所读专业名额数),计划分流人数为465人。

2)分流计划

具体分流计划见表1。

1 专业分流计划表

计算机类参与分流总人数

专业名称

分流专业人数上限

 


465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200

物联网工程

90

信息安全

90

软件工程

125

四、工作程序

依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总体要求,本着“尊重学生个性发展,学生自愿申请”的原则,结合学校发展和学院实际,制定本学院专业分流工作细则。

1)2023年7月14日前,学院完成学生第一学年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正考)排序工作,并公示三天。公示时间:2023年7月14日至2023年7月16日。注: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正考)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在分数相同的情况下,高等数学(1)和高等数学(2)平均分高者排序在前;若依然相同,程序设计基础成绩高者排序在前;若依然相同,概率统计成绩高者排序在前。

2)2023年7月17日—7月19日,学生正式申报,学生必须填满A、B、C、D个平行专业志愿,每位学生填写《2022级计算机类学生专业分流志愿表》,学生本人签字,提交电子版扫描件或者以照片形式交给各班班长,各班级收齐后统一交至辅导员处。注:分流志愿表每人一份,请妥善保管;分流志愿表必须由本人填写,不得涂改,提交后不得更改;开学后,纸质版志愿表提交辅导员处。

3)2023年7月20日,学院进入专业分流具体录取操作流程。学院遵循平行志愿录取规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按学院内各专业确定的分流人数上限,根据第一学年必修课加权平均分(正考),从高到低按分流志愿次序(A志愿、B志愿、C志愿、D志愿)录取。没有在规定时限内按照学院要求填报志愿的学生,需服从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一安排。

4) 2023年7月25日前,学院将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向学院大类招生本科生分流领导小组进行申诉,学院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学生提出的异议进行复查,并将复查结果告知申诉人,如仍有异议,可向学校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申诉。

5)学院院办、学办做好分流后的相关教学和学生管理工作,学院各个专业按照分流后的专业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组织教学。

五、其他说明

1)学院分流工作小组负责专业分流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其他未尽事宜由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联系人:唐老师,025-58731183,信息大1209

2)留级或复学到学院大类的学生,按留级或复学前的专业处理,即留级或复学前有具体专业确定其为原先的专业;留级或复学前属于大类招生的学生,参加专业分流。转专业学生不参与大类分流,直接进入转入专业进行学习;录取时有约定的,在提供证明材料后,按约定执行,且不占分流专业人数上限。

3)参加分流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参加专业分流,若没有在规定时限内填报志愿,则需服从学院专业分流工作小组统一安排。

4)本学期2022级期末考试原则上不办理缓考。因身体原因或其他特殊情况办理缓考的学生,办理缓考的课程不计入必修课程加权平均分(正考)排序。

5)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由专业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3年523